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第二批)”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过前期申报、初步审核、答辩、专家评审,以下单位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条件。请相关单位于2周内办理“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相关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以下单位按首字拼音字母排序)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北京医院(只培训通科学员)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甘肃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杭州市中医院

河北省中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只培训通科学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只培训通科学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山西省中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深圳市中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

苏州市中医医院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厦门市中医院

西安市中医医院

云南省中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中山市中医院

联系人:薛春苗

  话:010-84012902  15210650052

  箱:zylcyspx2016@163.com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东直门医院药学部

  编:100700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74